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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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設有普通班、體育班、特殊班及學習資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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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輔導室、圖書館、研究發展處、教官室、人事室、會計室、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共計4處4室1館1補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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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單位職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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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室:統理全校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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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辦理學校教務行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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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辦理學校學務行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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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辦理學校庶務行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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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辦理學校輔導行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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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辦理學校圖書館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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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辦理專案發展計劃與國際交流活動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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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室:辦理維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安寧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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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辦理學校人事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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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辦理學校歲計、會計及統計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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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設補校:辦理學校補校行政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