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擠痘痘玩具」商品檢驗管理

發佈日期 :
2024-12-25
資訊群組 :
教官室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學字第113312166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經標局)辦理「擠痘痘玩具」商品檢驗管理,請貴校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宣導相關事項,以提升自我防護知能。
三、近期媒體關切針筒玩具(即擠痘痘玩具)之安全性,爰經標局就該商品檢驗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旨揭商品係矽膠材質玩偶及附有針頭(筒)之成套商品,屬經標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
(二)依國家標准CNS4797-3「玩具安全-第3部:機械性及物理性」第4.7節規定,該商品依第5.9節(尖端試驗)測試時,不得含有危害尖端。如附有針頭(筒)者,即不符合前述規定,不得於市場銷售。
四、詳情請參閱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