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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進口商品「微型火砲」與各警察機關近期查獲之「穿雲箭」

發佈日期 : 2024-12-24 資訊群組 : 教官室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學字第1133120996號函辦理。

二、有關進口商品「微型火砲」與各警察機關近期查獲之「穿雲箭」,經鑑定同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 1款規範之「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砲」。

三、本校加強本案相關安全宣導事宜,共同防範,倘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儘速依限完成校安通報,並立即通知轄區警察局少年隊處理,以確保校園安全。

四、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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