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宣導】115學年度上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相關申貸事宜
發佈日期 :
2026-07-08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一、本次申辦期間: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不含
例假日)。
二、因學生向本行申請就學貸款,可採【新戶線上簽約/舊戶線
上續貸,或親臨分行】方式辦理,請 貴校協助在「學雜費
繳款單」上加註:「辦理就學貸款應先至"台北富邦銀行就
學貸款專區"網站線上申請,符合新戶線上簽約或舊戶線上
續貸資格,無需至分行對保者,還可免收對保手續費100
元」。
三、本次受理就學貸款對保分行共計24家(如附件一),請提醒
申貸學生務必於線上預約就學貸款專屬對保分行後,再前
往該分行辦理對保作業。
四、請 貴校協助配合於註冊繳費單上載明可貸項目及金額,並
注意註冊繳費單之可貸項目名稱應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
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5條規定,以免學生因為註冊繳費
單資訊不全或誤填情形而影響學生申貸權益及時效。
五、「申辦115學年度上學期就學貸款重要公告事項」(如附件
二),敬請 貴校適時向學生宣導盡早申請,以避免對保作
業期限結束前之壅塞。同時請於 貴校網站放置上述相關內
容及本行就學貸款專區網址的連結,以利向學生宣導就學
貸款的申貸程序及管道。若有任何問題,請至本行網站查
詢或於營業時間來電(02)8751-6665,由專人為 貴校學生
服務。
六、為利本行辦理就學貸款審核及撥款作業,請 貴校配合辦理
下列事項:
(一)申撥相關問題之詢問及就學貸款之相關資料,請 貴校於
115年11月15日前送交本行消金作業服務部就學貸款組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50號12樓),本行
將辦理撥款作業。
(二)配合教育部「學貸利息再調降」措施,自115年8月1日
起,在學期間一律免利息,因此 貴校無需再向申貸學生
徵提自付利息相關切結書表單。
(三)依據115年7月1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
要點」修訂,本學期開始「書籍費」及「住宿費」之相
關調整,請 貴校檢視註冊繳費單之金額或相關說明。
(四)依據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52202034號文,如學生於學
期中途辦理休學或退學,請 貴校確認學生實際貸款需
30 求,若學生為避免增加日後還款負擔逕行取消當學期就
學貸款,請 貴校於請撥清冊內剔除前開休退學學生之申
貸資料。提供請撥清冊前,請 貴校檢視撥款名單中有無
已休退學之學生,並提供其名單及其休退學時間,以利
本行於撥款作業同時註記學生之休退學狀態。
(五)貴校申貸就學貸款之學生如有休退學或轉學等情事發
生,請 貴校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
規定將資料函知本行,以利本行配合修改資料,正確請
撥政府補貼息。
七、有關「就學貸款作業須知」、「辦理115學年度上學期就學
貸款對保分行地址及電話一覽表」、「就學貸款扣繳借款
本息約定書」及「台北富邦銀行ACH委託自動轉帳扣繳授權
書(就學貸款專用)」等文件,請自台北富邦銀行網站〈表
單下載〉之選項內下載。
例假日)。
二、因學生向本行申請就學貸款,可採【新戶線上簽約/舊戶線
上續貸,或親臨分行】方式辦理,請 貴校協助在「學雜費
繳款單」上加註:「辦理就學貸款應先至"台北富邦銀行就
學貸款專區"網站線上申請,符合新戶線上簽約或舊戶線上
續貸資格,無需至分行對保者,還可免收對保手續費100
元」。
三、本次受理就學貸款對保分行共計24家(如附件一),請提醒
申貸學生務必於線上預約就學貸款專屬對保分行後,再前
往該分行辦理對保作業。
四、請 貴校協助配合於註冊繳費單上載明可貸項目及金額,並
注意註冊繳費單之可貸項目名稱應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
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5條規定,以免學生因為註冊繳費
單資訊不全或誤填情形而影響學生申貸權益及時效。
五、「申辦115學年度上學期就學貸款重要公告事項」(如附件
二),敬請 貴校適時向學生宣導盡早申請,以避免對保作
業期限結束前之壅塞。同時請於 貴校網站放置上述相關內
容及本行就學貸款專區網址的連結,以利向學生宣導就學
貸款的申貸程序及管道。若有任何問題,請至本行網站查
詢或於營業時間來電(02)8751-6665,由專人為 貴校學生
服務。
六、為利本行辦理就學貸款審核及撥款作業,請 貴校配合辦理
下列事項:
(一)申撥相關問題之詢問及就學貸款之相關資料,請 貴校於
115年11月15日前送交本行消金作業服務部就學貸款組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50號12樓),本行
將辦理撥款作業。
(二)配合教育部「學貸利息再調降」措施,自115年8月1日
起,在學期間一律免利息,因此 貴校無需再向申貸學生
徵提自付利息相關切結書表單。
(三)依據115年7月1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
要點」修訂,本學期開始「書籍費」及「住宿費」之相
關調整,請 貴校檢視註冊繳費單之金額或相關說明。
(四)依據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52202034號文,如學生於學
期中途辦理休學或退學,請 貴校確認學生實際貸款需
30 求,若學生為避免增加日後還款負擔逕行取消當學期就
學貸款,請 貴校於請撥清冊內剔除前開休退學學生之申
貸資料。提供請撥清冊前,請 貴校檢視撥款名單中有無
已休退學之學生,並提供其名單及其休退學時間,以利
本行於撥款作業同時註記學生之休退學狀態。
(五)貴校申貸就學貸款之學生如有休退學或轉學等情事發
生,請 貴校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
規定將資料函知本行,以利本行配合修改資料,正確請
撥政府補貼息。
七、有關「就學貸款作業須知」、「辦理115學年度上學期就學
貸款對保分行地址及電話一覽表」、「就學貸款扣繳借款
本息約定書」及「台北富邦銀行ACH委託自動轉帳扣繳授權
書(就學貸款專用)」等文件,請自台北富邦銀行網站〈表
單下載〉之選項內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