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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一案。

發佈日期 : 2026-07-07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7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195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上開國教署原函。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7月15日(星期三)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3368@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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