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第三季(7-9月)活動中心1F運動場租借公告
115第三季(7-9月)活動中心1F運動場租借公告
一、本季活動中心場地開放租借時間:115年7月1日(三)至115年9月30日(三)
二、線上開放申請登記時間:115年6月16日(二)至115年6月22日(一)08:30止
三、同時段多組申請抽籤日期:115年6月22日(一)
四、抽籤注意事項:若同一時段有兩組以上申請者登記租借,將於上述第三點公告之日期進行抽籤,全程錄影。
五、抽籤結果將於115年6月22日(一)18:00前公告在本校校網,並依申請人填寫之電子郵件通知中簽者。請中籤者於公告翌日起3日內經電子郵件或電話回覆確認並填寫正式租借申請表單,由本人持身分證件或代理人攜帶委託書、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身分證件(影本)至本處核對申請人身分;亦可透過電子郵件將掃描檔與身分證明影本寄至本校聯絡信箱完成申請。
六、申請核可後,本校將透過信件通知繳費,請於時限內完成場地使用費、保證金及其他費用繳納,時限內未完成則取消租借權利。
七、未滿20歲不得為申請人。請勿重複報名表單並確保填寫聯絡資料正確,如因資料填寫有誤導致無法聯繫承租人或確認承租人身分,視為放棄承租權利。(申請人姓名請填寫本名,如中籤後核對身分與登記名字不同則視為非同一人)
八、申請場次若因疫情或其他因素,由本校通知取消,可申請辦理退費,不得延用場次,亦不得於下一季取得優先登記權。
九、本校除活動中心1F外之場地,請來電登記。聯絡電話:02-27837863分機245程先生。
十、本校平日晚間為上課時間,校園屬管制區域,租借平日晚間之承租人須於第一次使用場地前提供團體成員名單,所有人員均由本校向陽路正門進出。
十一、本校停車場僅供假日夜間承租車位之承租人使用,未提供場租人員停車。
十二、承租團體請將垃圾自行帶走,使用學校器材後請依規定復原歸位,違反上述說明經通知仍未改善單位,將從保證金扣除處理與修復損害之費用,並中止承租場地之權利。
十三、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校園場地開放及租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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