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參加114學年度 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嘉獎獎勵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1-19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揭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或其公告之學校、機構或法人辦理之臺灣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申請旨揭獎勵計畫取得認證時間須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間,先予敘明。
三、申請方式:教師及學生需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如計畫附件1、3)向教學組提出申請。
四、附件:獎勵計畫1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