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閩南語、客 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1-02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人員聘任辦法」及「臺北市國民中等學校本土教育計畫推動工作小組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內容如下:(詳附件)
(一)參加資格:年滿20歲以上,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已持有閩南語或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請勿報名)。
(二)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兩階段進行,兩階段均合格者,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1、第一階段:報名資格審查。
2、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須參加本局安排之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以語言別分為2組,共通之教學專業能力課程合班進行課程,語言專業教學能力課程為分組授課,如附件1),及試教成績平均達 80分以上者,方為合格。
(三)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時間:
1、報名方式:請於115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4點前,至下列表單填寫報名資料:https://forms.gle/1Tt9JGrFbbE8aG4N7
2、1月13日(星期二)公告審查通過名單,各語言別報名人數上限50名,若報名人數不足3人,則該組取消開課。
3、報名時需檢附下列資料掃描檔(拍照亦可,相關文字需可清晰辨識):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證件。
(3)語言能力認證證書影印本(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證書影本,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證書,或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語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四)實施方式: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48號)實體研習方式辦理。
(五)研習內容及課表:詳附件。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人員聘任辦法」及「臺北市國民中等學校本土教育計畫推動工作小組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內容如下:(詳附件)
(一)參加資格:年滿20歲以上,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已持有閩南語或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請勿報名)。
(二)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兩階段進行,兩階段均合格者,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1、第一階段:報名資格審查。
2、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須參加本局安排之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以語言別分為2組,共通之教學專業能力課程合班進行課程,語言專業教學能力課程為分組授課,如附件1),及試教成績平均達 80分以上者,方為合格。
(三)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時間:
1、報名方式:請於115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4點前,至下列表單填寫報名資料:https://forms.gle/1Tt9JGrFbbE8aG4N7
2、1月13日(星期二)公告審查通過名單,各語言別報名人數上限50名,若報名人數不足3人,則該組取消開課。
3、報名時需檢附下列資料掃描檔(拍照亦可,相關文字需可清晰辨識):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證件。
(3)語言能力認證證書影印本(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證書影本,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證書,或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語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四)實施方式: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48號)實體研習方式辦理。
(五)研習內容及課表: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