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113學年度高一二重修實施計畫及線上選課流程,請同學特別注意
一、本次報名有2項異動,請注意:
1.開班:
(1)依據7/12(六)下午17:00完成上傳之【學生列印重修自學報名單】人數為開班依據。
(2)未達7人不予開班。(自然科探究與實作及社會科探究與實作不受此限。)
2.收費方式:
(1)以親子綁定通知,請於7/21(一)前完成繳費。
(2)若無親子綁定,請於7/17(四)下班前,至本校教務處領取三聯單,並於7/21(一)前完成繳費。逾時未繳費,將取消重修資格,無法取得學分,請務必配合及注意時程。
二、報名注意事項:
依據報名完成人數開班,分為(1)自學輔導班:報名人數未達15人為原則,每學分授課3節課,每生每學分收費240元。(2)重修專班:報名人數達15人以上,每學分授課6節課,每生每學分收費240元。
(一)報名: 請於期限內完成以下3步驟
- 填寫重修自學意願:
7/10(四)下午14:00~7/11(五)上午10:00止至高中第二代校務行政系統【填寫重修自學意願】。
- 教務處審核:7/11(五)上午10:00~12:00
- 列印【學生列印重修自學報名單】(勾選繳費單):
7/11(五)下午13:00~7/12(六)下午17:00,進入系統完成【重修學生線上選課】並自行列印【學生列印重修自學報名單】,請家長簽章並務必
7/12(六)下午17:00完成上傳至https://reurl.cc/QYVxZ0,完成報名。本校將以上傳結果為開班依據。
(二)收費: 請於7/21(一)前完成繳費。逾時未繳費,將取消重修資格,無法取得學分,請務必配合及注意時程。
(三)退費:
1、退費申請須於上課2個工作日12:00前(如遇假日則往前一週推算),依以下說明完成。
例:課程A於7/19(五)第一堂上課,則7/17(三)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課程B於7/20(六)第一堂上課,則7/18(四)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課程C於7/15(一)第一堂上課 ,則7/11(四)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2、申請單填寫完畢後於期限內繳回教務處,並需上網填寫表單https://reurl.cc/NYxMrx,上傳此單及帳戶存簿封面。
(未填寫完整,不予受理且無法退費)
再次重申:請同學注意時程,計算好缺少的學分數,逾時不受理。請審慎思考,勿於報名完成後反悔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