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有關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

發佈日期 : 2025-06-10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府授民治字第1140125921號

一、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訂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二、查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依上開規定,如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或各鄉(鎮、市、區)公所基於業務需要,洽請貴機關及所屬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時,請惠予協助辦理,並請轉知所屬及鼓勵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