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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田園城市】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修正「臺北市政府田園基地認養管理作業要點」第3點、 第4點及第11點規定,業經本府114年5月12日府工公字第1143023495號令公告發布,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05-30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本府114年5月20日府授工公字第1143027273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修正令已於114年5月12日刊登於臺北市政府公報114年第86期,相關內容詳該期公報第1至第3頁。
三、檢附臺北市政府公報114年第86期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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