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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蔡林不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資訊

發佈日期 : 2026-04-2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補助對象

  (一)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

  (二)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

  (三)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

  (四)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者。

二、申請資格

  (一)一般學生: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七十分以上,且操行分數七十五分以上。

  (二)身心障礙學生: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六十分以上,且操行分數七十五分以上。

  (三)若已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皆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三、獎助名額及金額:公私立高中/職10名,每名NT$5,000元。

四、需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前學期之成績單。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書(清寒證明書須由學校級任導師或校長證明)。

  (四)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五、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務必於115年5月22日(五)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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