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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傳染病防治】轉知疾管署114—115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

發佈日期 : 2025-09-04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爰自114年10月1日起提供COVID—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一)第一階段(114年10月1日起):
1、65歲以上長者。
2、55—64歲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孕婦。
5、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6、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二)第二階段(114年11月1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四、114年度學生族群非屬COVID—19疫苗公費對象,請學校針對上開實施對象宣導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提高接種意願,並配合衛生單位辦理相關疫苗接種事宜,以提升接種成效,阻斷群聚傳播風險。
五、旨揭接種計畫相關資訊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並請密切注意更新訊息。,請積極推動疫苗宣導並配合衛生單位辦理接種相關作業,請查照
爰自114年10月1日起提供COVID—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一)第一階段(114年10月1日起):
1、65歲以上長者。
2、55—64歲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
工作人員。
4、孕婦。
5、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6、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二)第二階段(114年11月1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四、114年度學生族群非屬COVID—19疫苗公費對象,請學校針對上開實施對象宣導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提高接種意願,並配合衛生單位辦理相關疫苗接種事宜,以提升接種成效,阻斷群聚傳播風險。
五、旨揭接種計畫相關資訊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並請密切注意更新訊息。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V_XD8H6OSUpaTIMWgopk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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