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旨 : 台北市嘉瀅愛心協會為貫徹「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宗旨,對優秀清寒學子向學精神予以鼓勵,使不因環境受阻而能繼續完成學業,特設立獎助學金。
二、說明 :
(一)獎助金每名新台幣5000元,各校名額限5位。(申請超過核定名額,以未申請者優先;條件相同則以114-1學期成績排序)
(二)申請資格 :
1. 成績範圍以114學年度上學期為準,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分數70分以上,且德行成績(或綜合表現)達80分以上者。
2. 清寒子弟助學金或家庭變故,而無法繼續完成學業者。
(三)申請辦法 : 申請期限內繳交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及師長推薦表(格式不拘)至註冊組。
(四)校內申請時間 : 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二)止。
(五)清寒獎助學金頒發時間及地點將再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