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北市教學字第1143124562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防部憲兵指揮部114年12月19日國憲人整字第1140106206號函辦理。
三、本案活動內容規劃計戰力展演、裝備靜態陳展、史蹟館導覽、刑事鑑識體驗等活動,可使學子近距離體驗憲兵任務與文化。
四、詳情請參閱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