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5-09-19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一、為鼓勵本市國中發展多元社團,開發學生潛能與興趣,以豐富學校社團發展,本局規劃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持續補助公私立國民中學開辦多元社團活動實施計畫。
二、旨揭計畫採需求申請方式辦理,由學校視學生需求及意願,鼓勵並協助學生成立社團、規劃社團活動,並撰擬社團課程計畫,向本局提出經費補助。
三、經費補助額度及方式:
(一)經費補助依年度預算、申請校數、課程設計內容、參加人數及低收學生參加比例、社團過去經營表現等項目作為衡量經費彈性核給指標。
(二)每一社團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5,000元,每校至多補助3個社團,實際補助金額依本局核定金額為準,不足部分請各校自籌經費。
(三)本案經費採代收代付方式執行,請於活動辦理完成後,檢附實際支用明細表(免備文)逕送本局辦理核銷。
四、優先補助對象條件:
(一)7、8年級「社團數/班級數」比率低於1之學校,補助新成立之社團。
(二)位置相對偏遠、區域內學生流失較多或弱勢學生參加比例偏高之市立國民中學,補助既有社團或新成立之社團。
(三)過去1年(113學年)社團參加全市或全國競賽成績表現優良,補助既有社團或新成立之社團。
五、計畫辦理時間: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9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六、校內講師講授鐘點費以不重複支領為原則。
七、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將申請文件免備文逕送本局審核,申請書及經費明細表請分開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