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北市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教育中程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透過參訪國內防災教育機構,讓學生親身體驗防災設施,強化其防災知識,培養學生防災意識,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辦理期程:114年4月至114年10月15日止。
四、補助金額:每校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萬元整。
五、核定校數:依審核標準進行審查,核定20所學校。
六、有意申辦旨揭活動之老師,請於114年3月6日(星期四) 前將申請計畫書及核章之經費明細表,逕送學務處生輔組,以利後續審查事宜。
七、未盡事宜請參閱實施計畫或洽舊莊國小蔡岳翰主任,電 (02)27821418分機110。